近日,在山東省莘縣莘農之家聯(lián)合社蔬菜交易市場,15噸的蕓豆、黃瓜等農產品已打包完畢,正準備裝車后發(fā)往上海江橋蔬菜批發(fā)市場臨時供應點。眼下,在疫情防控的重要關口,莘縣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為當地農業(yè)發(fā)展保駕護航。
保障“菜籃子”豐盛,首先要保證“菜園子”穩(wěn)定。莘縣魏莊鎮(zhèn)是“中國香瓜之鄉(xiāng)”的重點鄉(xiāng)鎮(zhèn)之一,老李是當地的香瓜種植戶,一天他發(fā)現幾個“土耗子”為了偷土,直接挖了他家的地,連地里種植的蔬菜大棚也遭到破壞。
莘縣檢察院受理此案后,辦案檢察官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等17人擅自挖掘他人土地,破壞了耕地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除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追究其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該院委托土地管理部門進行鑒定,查明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程度及應承擔的損失后,將公益訴訟線索移交聊城市檢察院辦理。
今年3月初,經莘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劉某等人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二年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處1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金。同時,聊城市檢察院對劉某等17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判決劉某等人賠償涉案土地治理與復墾費用15.5萬余元。目前,相關賠償款已到位,復墾工作正有序開展。
在涉農領域,莘縣檢察院盡心竭力保障菜農的合法利益。今年3月,莘縣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到村民的求助電話,稱某蔬菜合作社拖欠其蔬菜款60余萬元。為全面掌握案件情況,該院指派檢察人員迅速同當事人取得聯(lián)系,開展調查取證。經了解,這家蔬菜合作社共拖欠41名菜農的蔬菜款高達63萬余元,符合支持起訴的受案范圍。
隨后,檢察人員主動上門,一次性幫助當事人補齊證據材料,并將線索移送民事檢察部門。目前該院已啟動支持起訴程序,幫助菜農追討經濟損失。
“抓好農業(yè)穩(wěn)定保收和農民增收是我們以能動履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徑。保護莘縣蔬菜品牌形象,守護莘縣蔬菜安全,就是保障全國人民‘菜籃子’安全。”該院檢察長牛廷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