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東省莘縣人民法院積極采取措施,持續(xù)推進行政爭議和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1-4月份,該院共審結各類行政案件43件,其中判決18件、撤訴22件、裁定駁回3件;判決裁定案件中共上訴4件,服判息訴率為90.70%,名列全省基層法院第五位。
自2019年莘縣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在法院掛牌成立以來,該院堅持與縣司法局通力合作,全力推行行政爭議案件審前和解,充分發(fā)揮和解中心的作用。2020年,該院共向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推送行政訴訟案件87件,和解成功11件,成功率為12.6%。
實踐中,該院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積極發(fā)揮行政和解作用。今年前四個月,該院共審結涉南部高鐵新城建設行政案件17件,除1件被裁定駁回起訴外,其余16件通過與村委會、街道辦事處等多方不懈努力做和解工作,當事人均簽署了拆遷補償協(xié)議,并撤回了起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孫剛表示,下一步,將繼續(xù)繼承和發(fā)揚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圍繞促進行政爭議實質(zhì)性解決工作目標,將行政爭議和解工作貫穿行政訴訟全過程,全方位、多層次開展行政和解工作,將官民矛盾糾紛消弭在前端、化解在基層,努力促進平安莘縣、法治莘縣建設。